吉林省省級科技風險投資基金

設立背景:

       為有效扶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,加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,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,促進企業轉型升級。

運作原則:

       政府引導、市場化運作、不以營利為目的

投資階段及對象:

       吉林省內注冊的處于初創期、成長期等不同產業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;

       向科技型轉化升級的中小型傳統企業。 

投資方式及額度:

       采用股權方式對企業直接投資,單個企業投資不得超過風險投資基金當年規模的20%,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投資企業注冊資本的30%,且不當第一大股東;

       風險投資基金與國家級、省級引導基金參股同一家投資企業時,合計參股比例不得超過50%。

帶動作用:

       基金主要投資我省處于初創期和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,通過政府基金背書,吸引社會資本、金融資本參與其中,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,放大財政資金的使用效能,有效改善和調整了社會資金的配置,引導資金流向生物醫藥、節能環保、新能源與新材料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,培育出一批以市場需求為導向、以自主研發為動力的創新型企業,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。